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
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