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离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6-02 00: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如果选择起诉离婚的,还应提交书面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如果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需要的材料应当准备的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但前述材料仅限于双方登记离婚的情形,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则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书面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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