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目前处于婚姻冷静期。现在女人后悔离婚了。我想起诉离婚。如果我想在当地起诉,我必须要求女人在当地居住一年。如果女人不配合,社区也不会颁发证书。这种情况能解决吗?我还得去女人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6-02 01: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若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的,应当携带起诉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据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女方要起诉离婚的,一般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男方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男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