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身份证丢了,但我在其他地方该怎么办

2023-06-02 02: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了在居住地就可以补办,不需要回户籍地的。 对于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公民,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成功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签发。
    法律依据:《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遗失,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之后缴纳费用,等待一段时日,就可以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遗失,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之后缴纳费用,等待一段时日,就可以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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