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财产三年不分割还可以重新切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02 06:0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新分割财产需要如下条件:
    1、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重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4、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约定相关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
    1、时间条件。即当事人请求重新分割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前提条件。即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应当支持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下列法定条件:
    1、当事人依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应当支持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