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下有公司,手上没有任何材料,如何注销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02 06: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问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虽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公司,但在注销公司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注意其意思表示的效力。
    因此,在确定办理公司注销手续时,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定代表人单方无权注销。同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注销。不能单凭法定代表人的意志注销公司。
  • 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或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确定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务债权的文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法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 公司注销了,表示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起诉的。但是如果是还未依法清算并注销的,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