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有两个小孩,想分手,男的不愿意

子女抚养
2023-06-02 07: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有两个孩子,还没登记结婚,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对于非婚生子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不成的,交给法院判决。如果一方的经济实力明显优于对方,两个孩子也愿意对其生活,其也愿意抚养的,可以成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也有可能判离。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女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女双方在没结婚证时有小孩的,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若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