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7年结的婚,在乡镇上办的结婚证,可是在民政局查不到档案我怎么离婚

2023-06-02 07: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局查不到结婚档案的,一般需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即可,没有婚姻登记档案并不影响结婚证的补办,因为婚姻登记档案是有婚姻登记机关制作并管理的,不能将其不利后果归属与结婚的当事人。但若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查询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政局查不到结婚档案的,一般需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即可,没有婚姻登记档案并不影响结婚证的补办,因为婚姻登记档案是有婚姻登记机关制作并管理的,不能将其不利后果归属与结婚的当事人。
    但若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查询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民政局查不到结婚档案补结婚证的办法:本人可带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没有档案的话,夫妻双方能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