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去办离婚证,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和离婚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一种是
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所以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两种并行的方式,
去法院诉讼离婚后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民政局也并没有凭法院裁判文书办理离婚证的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