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左右,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后来,我被调到另一家负责财务的公司,但我的办公地点没有改变。两家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我已经一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了。我可以仲裁这种情况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08: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违章。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属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不同意并因此离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需要看看你的劳动合同,如果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单位未经协商,无权单方变更。
    2、单位未经协商单方变更的,辞退行为违法,你可以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