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法庭传票后,我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3-06-02 08: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原告一般需要准备材料:
    1、起诉状
    (1)原告立案后,应当将自己提交法院的起诉状留底,开庭时准备好,便于开庭时进行陈述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诉讼请求计算明细、计算方法及计算依据。
    2、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甚至都不能进法院的大门。
    (2)法人或其他组织:A、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主体身份证明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需要加盖公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应积极应诉:
    1、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去有什么后果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
    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2、按撤诉处理: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
    3、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也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那么结果久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 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及时对己方提出的主张及时准备提供相关证据并与原告协商举证期限,不熟悉的可以聘请律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