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房产证我的离婚证掉了,可以用对方的离婚证吗?

房屋产权
2023-06-02 09: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掉了当事人能办离婚。双方可以在补办结婚证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去办理离婚登记,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日期不变。
  • 结婚证掉了能办离婚。方法有三,一是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去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补办,再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当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当双方结婚证都丢失时,可先去民政局出具一份结婚证丢失的书面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开一份证明材料,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三是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日期不变。
  • 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离婚证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