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哪家医院出生的地方可以补上出生证明吗?

子女抚养
2023-06-02 10: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的补办地点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孩子在哪里出生就到哪个医院进行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条 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妥善运送和保管《出生医学证明》。因意外导致其潮湿、破损或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将其数量及编码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 在家生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情况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件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由父母双方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相关证明,再到妇幼保健医院出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填写完表格后,最后再到指定医院做亲子鉴定,出具DNA亲子鉴定书以示证明。但是具体政策各个地方也不一样,需要到计生部门详细咨询当地政策。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的注意事项如下:
    1、填写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找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有两个作用,一是证明是在哪个医院出生,二是上户。附带一个记得出生时辰。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