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母亲家只有两个女儿,婚姻家的房子被拆除了,万X和一个女儿离婚了。女婿有权分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3-06-02 10: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拆迁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拆迁款是根据居住的人数分发的,那双方获得的拆迁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除此之外的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按人头算的拆迁房离婚了女方户口尚未迁出该家庭的有份,自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前迁出该家庭的不予补偿,户口虽已迁出但女方对该房享有产权的有权主张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