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缘无故离职,未向公司打招呼,未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发放?

讨薪
2023-06-02 10: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工资,工资应该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
    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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