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我的第一份工作,在广东省东莞,单位让我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障承诺,工作七年没有支付社会保障,现在我要求公司支付,还可以吗?听说有滞纳金,我需要支付滞纳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02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滞纳金计算方法: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滞纳金计算方法: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合算。
    1. 当与社会保险中经办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协议期内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于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中,若其中有不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的,则可以按有关规定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2. 企业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就可以缓缴社会保险,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仍然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 ,明确各地要规范参保缴费政策。不可以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符合政策的补缴行为,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所以,能够补缴社会保险费还免收滞纳金,是非常划算的。不过,这种现象一般都是企业行为。劳动者注意还是不要为企业负担企业社保费甚至滞纳金的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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