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寄过去不见了

消费者维权
2023-06-02 11: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当事人所拥有的快递若出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情况,应当按照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
  • 快递被别人签收了,可以联系派件快递员。有快递单号的话,可以看到快递动态,可以查到快递是谁派送的,以及派件快递员的联系方式。还可以联系发件网点客服,跟她们沟通你的快件问题,叫他们帮忙查快递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