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6个月产检是一天假还是一个月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12: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检假一般是6个月只有1天。在女职工怀孕的前6个月中,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在怀孕的第7个月:也可享受1天产检假;而第8个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第9个月及以上的,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包括2天的预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产检假最新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