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法院的强制执行期限是多长?

行政处罚
2023-06-02 13: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中对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执行期间,一个是申请期间。执行期间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该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未规定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会停止强制执行,但是具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法院予以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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