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30年的平房想加盖2楼没办手续是否会被撤除

房屋产权
2023-06-02 13: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看当地建造规定而定
  • 以下情形可以强制拆除: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房的;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
    1、决定的内容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剥夺了业主利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2、决定的内容并无违法之处,但作出决定的程序违法或超越法定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