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昊律师请问,劳务派遣工能否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劳务派遣
2023-06-02 14: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派遣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有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因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拖欠工资,员工行使单方面的解除权解除的;或者单位辞退工伤、患病员工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