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的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嘛?就两个人签的,没有第三个人在。

离婚
2019-05-23 11:20: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整个《婚姻法》并未对登记离婚后,双方又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进行规定。笔者认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但我们在处理离婚登记后财产纠纷案件时不应该教条,认为该类型案件中所有协议均不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排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是基于这类协议与人身密切相关,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或单独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题签订的,而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所以,应当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剔除合同无效的情形下签定的补充协议当属有效。
  • 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