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几个月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租客被告知不续租,但到目前为止,租客已经三个月没有搬出去了,也没有接更多的电话。作为房东,我现在可以自己住吗?既然他不离开,我就没地方住了。我可以搬进来吗?

房屋租赁
2023-06-02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租户到期不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如果租户决定续租的,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继续交纳租金;如果租户不续租的,则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法律分析:租户到期不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如果租户决定续租的,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继续交纳租金;如果租户不续租的,则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租户到期不搬的,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如果租户决定续租的,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继续交纳租金;如果租户不续租的,则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