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猜账户里的钱提不出来。目前,账户已被冻结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6-02 16:2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财付通账户冻结分为三种情况:
    1、由于系统检测到您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为了保障账户内的资金安全,所以暂时做了临时冻结。
    2.系统根据您的账户登录、交易等情况,检测到不是您本人操作的情况下,会暂时做出冻结操作,以此来保障您账户内的资金!
    3.他人投诉,导致您的账户冻结。如果是误会,建议您主动与对方联系,双方协商处理,由对方撤消对您的投诉,为您申请解冻账号就可以了。
    4.拨打财付通热线语音自助冻结。这种情况,您可以进入财付通在线帮助页面,以“在线提问”的方式上传您注册财付通的身份证扫描件来解冻即可。
    5.在您的账户冻结时,我们都会通过邮件、小钱包、系统消息等渠道通知到您,请您留意该信息即可。你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客服你的财务通资金是不是冻结了。也可以自己转账试试就知道了。二,点设置进入,点击账户与安全,再点账户安全中心,点击解冻账户就可以。法律依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支付账户,是指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为其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支付账户不得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不得利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 法律分析:财付通账户冻结分为三种情况:
    1、由于系统检测到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为了保障账户内的资金安全,所以暂时做了临时冻结。系统根据的账户登录、交易等情况,检测到不是本人操作的情况下,会暂时做出冻结操作,以此来保障账户内的资金
    2、他人投诉,导致的账户冻结。如果是误会,建议主动与对方联系,双方协商处理,由对方撤消对的投诉,为申请解冻账号就可以了。
    3、拨打财付通热线0755-86013860-7语音自助冻结或是通过“在线提问”提供注册时身份证号码、姓名申请冻结。若之后需要解冻,可以进入财付通在线帮助页面,以“在线提问”的方式上传注册财付通的身份证扫描件来解冻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
    1.由于系统检测到账户存在安全风险,为了保障账户内的资金安全,所以暂时做了临时冻结。系统根据您的账户登录、交易等情况,检测到不是本人操作的情况下,会暂时做出冻结操作。
    2.他人投诉,导致账户冻结,如果是误会,可以主动与对方联系,双方协商处理,由对方撤消对您的投诉,为您申请解冻账号就可以了。
    3.因多次输错支付密码也会导致账户被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