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铁路倒班制员工,连续工作32年。按照法律法规,我们应该享受156共21天的带薪年假,但单位只批准休假19天以上两天。如果休假,我们将被视为旷工。单位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16: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全日制员工一般不能享受带薪年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如果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未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且劳动者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假的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有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有10天;已满20年的,则有15天的年假。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