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休年假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16: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员工年休假问题的处理方式是折算成报酬。一般根据已工作过的时间折算成应该休的年假时间,按照计算出来的时间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前提是未安排年休假。安排过的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处理离职员工年休假问题的办法是依法折算成工资报酬。一般根据已工作过的时间折算成应该休的年假时间,按照计算出来的时间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单前提是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安排过的则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处理离职员工年休假问题的办法是依法折算成工资报酬。一般根据已工作过的时间折算成应该休的年假时间,按照计算出来的时间进行工资报酬的支付,单前提是单位未安排年休假。
    安排过的则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
    1、在辞职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
    2、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金予以补偿。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但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