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要喝酒,我不喝酒,他们把酒拿来我就走了,后来出事了才叫我,我去看人已经死了,这样我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2 1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喝酒出了事故,当事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存在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灌酒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当事人喝酒出事了,酒桌上的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起喝酒的人明知当事人有疾病不能喝酒还劝酒的;当事人不喝,同桌喝酒的人仍劝酒的;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当事人酒驾或者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情况分析:强迫劝酒的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
    醉酒者丧失意志的情况下,共饮者有安全护送的义务。上述这些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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