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转让
2023-06-02 17: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主要是:
    1、出资为实物或资产的未办理移交或产权转移手续的;
    2、债务业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又转让股权的;
    3、未实际缴纳出资导致无法经营且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
    4、通过修改章程推迟出资时间且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不履行义务的,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1、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2、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出资额显著过低的,其他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