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捡东西还给失主,但失主多要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3-06-02 18: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 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法律分析:拾得人的权利: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法律分析:关于捡到东西可以要报酬,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