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哺乳期的宝贝妈妈。我丈夫在我生孩子的四个月内对我实施了三次家庭暴力。他第一次打了我一巴掌,第二次打了我几巴掌,然后掐了我的脖子。然后他继续打我一巴掌,然后掐我的脖子,导致出血,第三次打我一巴掌。现在我提出离婚争取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子女抚养
2023-06-02 18:16: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为争夺孩子发生暴力要马上向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争夺子女抚养权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1.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配偶或者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法院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2.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对方实施家暴的相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