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门面除二楼、三楼的店铺属于业主,对吧?
小区物权
2023-06-02 18: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
物权
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小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这里所指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包括电梯、过道、水箱、自行车存车处等。
要看产权登记情况。可以根据产权登记来交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地产开发五证包括哪些
房产纠纷
2695
开发商催款函范本最新整理版
合同范本
324
房地产开发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政策法规
7486
房地产开发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管理
3839
开发商车库租赁协议
安全环保
324
房地产开发流程周期
房地产开发流程
327
开发商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324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3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40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7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55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南昌律师
南昌找律师
新建区律师
新建区找律师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
安义县律师
进贤县律师
南昌县律师
新建区律师
东湖区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湾里区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
红谷滩区律师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
南昌公司法律师
南昌合同纠纷律师
南昌婚姻家庭律师
南昌交通事故律师
南昌劳动纠纷律师
南昌刑事辩护律师
南昌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