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滕律师,我的户口来自吉林,我在辽宁买的房子,前几天想把户口迁到辽宁,手续办完了,只好回吉林办手续,现在不想搬了,怎么能保持原来的户口呢?

2023-06-02 19: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业主户口不迁出可以和对方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户籍核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这也是为什么公司在进行“合同签署合规性考核”中把关于户口迁出的条款单独拿出来进行考核的原因)。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法律依据:《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跟房子原来的主人商量一下,让他们在办理过户之前把户口的问题解决好,所谓的解决就是从原来的房子名下把户口迁出去。如果说原来房屋的主人拒绝把户口迁出去,那么买方可以带着个人的资料以及竞拍成功的资料,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首先可以跟房子原来的主人商量一下,让他们在办理过户之前把户口的问题解决好,所谓的解决就是从原来的房子名下把户口迁出去。如果说原来房屋的主人拒绝把户口迁出去,那么买方可以带着个人的资料以及竞拍成功的资料,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