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3年12月28日,我谈到了一个怀孕三个多月的女朋友。对方要求彩礼30万。如果你不给,你必须遵守法律

彩礼
2023-06-02 19: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您与女方已经有了事实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规定的话,您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彩礼问题。您对孩子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不抚养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彩礼返还
  •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1、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再减少5%至2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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