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或者首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索赔
2023-06-02 19: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按照以下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申请;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申请;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结果确定后,领取工伤认定结果;
    3、劳动者携带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结果等材料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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