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顾客在商店里无意中损坏了商店里的商品,他们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02 19: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者直接责任的认定:
    (一)损害的发生,有损害是认定一切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二)损害发生于经营者控制的范围之内。

    (三)消费者损害的发生与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有因果关系。
    (四)经营者存在主观过错。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店内丢失东西,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这属于第三人侵权。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的疏忽、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东西丢失的,那么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也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店内丢东西,员工一般是不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这属于第三人侵权。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的疏忽、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东西丢失的,那么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也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