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来,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尚未到达

商标
2023-06-02 21: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商标无效宣告的答辩时间是自三十天内进行,另外对于商标管理部门应当在九个月对相关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无效宣告的答辩时间是自三十天内进行,另外对于商标管理部门应当在九个月对相关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是可以申诉的,法律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