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潮州买社保,去医院检查社保可以报销吗?

2023-06-02 22: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的。缴纳社保的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如果有社保卡可以实时结算,不需再另行报销,如果还没有社保卡可以保留就医的收据,拿收据到单位,有单位到社保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社保的报销方式:例如参保人员产生了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之内的,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结算,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缴费单据等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社保的报销方式:例如参保人员产生了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之内的,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结算,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缴费单据等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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