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一方借款赌博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属于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应当由举债方自行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