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朋友口头合伙做生意,但是我没投资钱,没出力,但是现在他不给我分红,我该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3-06-03 04:0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的
  • 合伙纠纷发生之后,合伙人之间是可以协商解决的,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合伙企业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首先明确合伙清算是指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为合伙的目的未能达到,合伙人无意继续经营下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合伙清算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无限连带责任,共同承担经营的盈亏。因此,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可以知道要先对合伙期间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清算,确定盈亏数额。如果是盈余或者持平,该公司才有可能退还合伙资金。如果是亏损,那么不仅不能收回出资,而且还会将其出资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一并用于债务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