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男性不允许见孩子,一次性付了六年的抚养费,没有见过孩子。离婚调解书上写着六年后每月1.15前把抚养费交给男性,男性不让我见孩子,也不接电话。我的资金被法院强制冻结了。我能起诉对方吗?

子女抚养
2023-06-03 04: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申请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或者扣押、冻结对方财产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依据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男方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方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的: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直接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等。
    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予以罚款、拘留;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罪等,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