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放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06: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车辆应在28天内放车,最长不得超过68天。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交警多久放车要看事故当事人多久处理完毕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后,就可以放车;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交警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二十八日内放车,最多不能超出六十八日。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从现场调查之日起10天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