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给女朋友买了求婚钻戒分手了,对方该不该还给我?

婚姻债务
2023-06-03 06: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如果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未经女方同意是不能要回的。如果只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小额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恋爱期间互赠礼物是自愿的,一般不退。当礼物变成彩礼的性质时,应当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返还。
    作为一个男人,需要举证来证明,而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一部分会议礼物是用来准备双方的婚礼或者共同生活的,可以凭证据来辩护。
    如果这部分是真的,实际共同消费就不用还了。
    根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要求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是赠与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案情适当返还。
    (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只要其所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应认定有效。
    (三)对于婚内同居所签协议及赠与:如果协议内容侵犯同居一方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则应认定无效,因为这种对财产的处分是对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利的,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处分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不得以夫妻任何一方对外有代理权而对抗。
    男女要是未婚同居的,此时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也是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