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医院报告显示压缩性骨折,起诉时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0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起诉本身不需要做伤残鉴定,但是涉及到赔偿事宜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则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要做伤残司法鉴定的,应该由其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 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受害人需要在司法部门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决定,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六
    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