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男子给我转账,如何防止不被要回,

债务追讨
2023-06-03 09: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转账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要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男方转给女方的钱数额交大,且有彩礼性质。是否应当返还就应当参照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给付钱款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女方起诉离婚时,钱款是能够要回来的。
    第二种情况是,男方转给女方的钱,虽然数额巨大,但是由特殊意义,比如5200,1314等等,是赠与性质的。就不能返还了,因为赠与一旦交付就不能要求返还了。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一方将自己的钱物无偿赠送给另一方,另一方予以接受,钱物转移后,该赠与合同即履行完毕,赠与方不能撤销。因此,恋爱期间的往来款项如果被认定为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如果是不具有彩礼性质,只是恋爱过程中的普通赠与行为的,是不能要回的;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朋友的大额彩礼,则最终没有结婚分手的,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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