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能否索赔车辆折旧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09: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车被追尾折旧赔偿费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如果侵害他人其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折旧费。
    折旧费指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会计上的金额,通常按资产原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来计算,须定期记入支出账内或从总收入中扣除,以弥补该资产的贬值。
    固定资产按照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 新车被追尾,原则上是没有折旧费赔偿的。侵权人应当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