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屋,房东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无条件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
2023-06-03 10: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属于违约行为,要给予一定的赔偿,正常房屋租赁违约可以按二倍的月租金赔偿。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法院可以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承租人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一般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