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的车全责,我的新车损坏严重,能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3 10: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一般情况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新车的,只能按照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财产损失通常是车辆的损失,新买的车辆被撞的,如果能修复的,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新车的,如果车辆无法修复的,可以要求赔偿新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一、新车被撞怎么要求赔偿
    1、新车被撞,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新车几年报废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规定处理。


  • 如果车辆被对方撞负全部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和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意支付修理费的,可以先自己垫付修理费,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