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向我借钱,借了一万两千元,还差两千元一直没还,怎么解决?

2023-06-03 10: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_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_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 朋友借钱了却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诉讼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最终提起诉讼来解决,经过一审,不上诉的可申请执行,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后可申请执行。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甚至联系不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 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