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了。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是每月5日,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支付1月份的工资。如果我想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3 10: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女职工怀孕、在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因为怀孕公司给降工资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等。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降工资。公司应适当照顾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可以减轻其工作量或调离至其他较轻松的岗位,但不能降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因为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4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哺乳期之后的赔偿没有依据。
    4.、生育保险自己缴纳。
    5、可以要求,这是应得的。
    6、只要工资不高于城市最低标准的3倍,就是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来的。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四)向规定,女职工孕期,除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女职工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没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