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我自己的父母支付首付抵押贷款买房,然后我自己偿还贷款,我的配偶不参与还款。这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3 10: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则属于共同债务的,在离婚后应当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无法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交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是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由房产产权者承担。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贷款购买房产,产证归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了清偿贷款,也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父母出资偿还贷款的房子,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这个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你父母在买房之前跟你签了文件,前提是出具相关证据,比如房款支付,贷款还款记录等等。
    举个例子: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呵呵,因此,看到这个的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哦。
    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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