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则属于共同债务的,在
离婚后应当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无法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交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是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由房产产权者承担。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贷款购买房产,产证归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了清偿贷款,也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